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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发表日期: 2026-03-23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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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以下简称纳米能源所)招生依托中国科学院大学纳米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代码:80212。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现向广大考生公布纳米能源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选拔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地进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分数线

按照北京地区分数线(即A区国家复试分数线)执行。

单科及总分要求

二级学科专业

分数线

070205凝聚态物理

理学

总分275

单科(满分=100分):35

单科(满分>100分):53

070304物理化学

0703J1纳米科学与技术

071011生物物理学

080502材料学

工学

总分264

单科(满分=100分):35

单科(满分>100分):53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园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科研楼。

四、资格审查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2026年3月18日上午10点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并按照顺序高清扫描调整预览尺寸后并入一个PDF文件。

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anjiusheng@binn.cas.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为:复试资格审查-姓名-学校-考生编号  

已有导师意向的学生请在邮件中注明意向导师。

逾期未发邮件或未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视为放弃申请。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1、《攻读硕士学位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作为所有材料的首页; 

2、《考生背景调查问卷》(见附件); 

3、到目前已结课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本科生也可在成绩单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务必保证成绩单扫描件清晰);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

5、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明、论文首页等(顺序按照自己认为的重要顺序排序,如有论文只提供首页);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在一页,正面在上,反面在下);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生卡(放在一页,正面在上,反面在下)、《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同时在职考生提供人事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政审表(需加盖公章或党章,见附件),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9、准考证扫描件;

10、硕士统考初试成绩单截图;

11、考生本人手持准考证、身份证所拍摄的半身照片;

12、考生本人签字的《中国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3、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政策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版。

五、复试考查内容

复试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个人情况简介及科研实践环节考核、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不指定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

个人情况简介及科研实践环节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科研实践项目以及成绩等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同时会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领域的外语测试;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基本概念掌握程度、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应用的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复试答辩由人教办组织专家小组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采取差额复试。专家小组均由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组成,且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英语和专业复试等综合考核。面试采用现场提问和回答的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为2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综合情况给出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及是否录取建议。 

复试面试准备材料

1、复试签到现场出示以下原件用于核验:

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学生)/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2、复试签到现场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用于留存:

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应届学生)/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大学本科成绩单、硕士准考证、统考初试成绩单、盖章版政审表、签字版诚信承诺书、体检报告、个人简历(限一页A4纸,打印8份。可双面打印附件简历及自述)

3、复试面试答辩需要准备内容详实的PPT(不超过10页),请拷至U盘。

六、综合心理测评

学生使用手机完成综合心理测评,测评用户名和密码会在设置完成后统一发送给学生。

七、体检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参加复试学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或此等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血常规、尿常规、腹部彩超、胸片、心电图、视力/色觉、一般检查、内科外科。

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新生入学时将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按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八、录取规则

1、考生能否被拟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50%为初试成绩权重,50%为复试成绩权重;针对外语能力的考查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所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上级招生主管单位。

九、公示与争议解决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评委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在复试过程中,人教办招生负责人员和研究所所领导将深入面试小组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旁听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在纳米能源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binn.cas.cn)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我所监督电话为010-60688785,国科大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8256433。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向纳米能源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审核批准后进行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 邮编:101400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联系部门:人教办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10-60688786  

邮箱:yanjiusheng@binn.cas.cn

本通知中未尽相关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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